关于印发《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置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27

 

关于印发《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置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省校教201622

 

各市、县级电大、学校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的设置和管理,确保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置和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电校考[2009]13号)精神,结合我省电大系统考试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置和管理实施细则

 

 

                         

20161017

教 务 处

 

附件: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置和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的设置和管理,确保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省电大系统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点定义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以下简称考点)是指由特定单位管理、具有组织考试条件、经过国家开放大学批准的实施考试的地点。考点既是一个管理概念,也是一个场所概念,可以是电大的学校所在地,也可以是电大租用的其他学校或单位的所在地;一个考点所有考场必须在同一地点。

二、设置原则及条件

(一)设置原则和要求

1.考点原则上设在县级及以上城市。本科考点原则上设在市级及独立设置电大所在城市的区、县。

2. 一个县只能设置一个考点,由县电大统一组织管理;一个市所在地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考点,由市级电大统一组织管理;省电大所在城市原则上设置1-6个考点,由省电大统一设置、协调管理。

3.合理规划考点设置,已经有一定数量考点的地区不得盲目增设考点。考点设置应具有一定考生规模,对考生人数少且考点距离近的,应进行整合。

4.考点设置要严格履行申报和审批手续,由专人负责考点的设置和档案的管理。

5.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地方电大必须在所属行政区域设立考点,禁止跨区域设立考点。任何考点禁止设立分考点。

(二)设置条件

1. 考点必须具有国家开放大学正式批准的开放教育教学点的资格。

2.考点应由专人负责,设置主考1名、副主考1-2人,符合条件的监考和考务工作人员若干人,并严格执行广播电视大学统一考试的各项管理规定。

3. 每个考点应具备10个以上的标准考场。标准考场的基本要求为:考场的桌椅应符合成人考试的特点;每个考场容纳考生人数2530人;考生座位单人、单桌、单行排列,原则上前后左右间距应在80cm以上。

4.考点要设立专门的保密室,房间必须是钢混(或者砖混)结构,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等功能,配备铁门、铁窗、铁柜。保密室要配备摄像头或相关报警设备,保密室或保密柜配备双锁,钥匙由两人分别掌管。

5.考点所在地交通便利,标志明显,周边环境良好,无噪音、光线等干扰,考场采光、通风、保温等基本条件满足考试要求,考试区域易于与其他区域隔离,便于设置明显的警戒线。

6.考点应具有能容纳30人及以上的计算机教室。

三、报批程序及要求

    考点申报必须经过申请、初审、审批的程序。获准设置的考点,在省电大和国家开放大学备案。

1.考点申请:考点申请单位填写《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表》(见附表1),向所在市级电大提出申请,市级电大根据考点设置原则和条件以及当地考点的设置和分布情况,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及实地考察,并填写《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汇总表》(见附表2)向省电大提出考点设置申请,分别于每年41日和101日前将考点的申请材料报省电大。

2.考点初审:省电大根据考点设置原则和条件以及全省考点的设置和分布情况,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填写《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汇总表》(见附表2),分别于每年415日和1015日前将考点的申请材料及省电大的审核意见报国家开放大学。

3.考点审批: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点申请材料进行审议,必要时会同有关省级电大进行实地考察。国家开放大学在接到省级电大申报材料2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省级电大,并将所有考点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考点管理

1.经审批同意设立的考点,统一授予国家开放大学监制的标有星级的“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标牌。星级标牌标准如下:

☆四星级标牌,代码B,承担开放教育本科、专科、成招、普招等全国统一考试。

☆三星级标牌,代码Z,承担开放教育专科和成招、普招考试。

☆二星级标牌,代码C,承担成普招考试。

2.考点实行主考责任制。主考由各级电大校长担任,副主考由副校级领导担任。主考是考点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见《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主考职责》(电校考[2005]12号)。

3.考点及考点负责人、监考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考点名称、地址、主考、联系人等信息变更的,要按考点申报程序与时限,及时报省电大,由省电大报国家开放大学考试中心备案。

4.各级电大要建立考点申请、审批档案,妥善保管考点申报材料和考点设置批复文件。

五、违规处理

1.对于违规设点或不能履行相应职责,在考试工作中出现以下重大问题的考点,国家开放大学或省电大将区别情况,以通报批评、暂停组考资格限期整改、减少招生计划、取消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资格等进行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擅自变动全国统一考试时间的。

2)擅自变更、增设考试场所的。

3)发生有组织作弊、违纪事件的。

4)考试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重大事故。

2.停组考资格限期整改的考点,整改后须向省电大提交整改报告,经省电大验收、审核后报国家开放大学,国家开放大学批准后方可恢复组考资格。

3.被取消的考点,两年内不得申报考点。整改通过后,方可重新申请。

六、考点撤销

1.考点撤销由市级电大向省电大提出申请,省电大报国家开放大学批准。

2.已被撤销的考点标牌,由省电大负责收回、保管。经国家开放大学批准后,可用作新增考点的标牌。

3.教学点已被撤销的,考点相应予以撤销。

七、职责划分

国家开放大学考试中心、省级电大考试管理部门和市级电大考试管理部门是电大教育考试的日常管理与实施机构。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各类教育考试必须在国家开放大学批准的考点组织考试。

  (一)国家开放大学

1.制定考点设置和管理办法,指导省级电大考点设置与管理。

2.负责考点的审批、评优与撤消。

3.组织开展对考点设置和考试组织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4.建立考点年审制,每年对考点进行一次清理整顿。

5.负责对各类违纪事件的处理及通报。

6.负责考点档案的管理。

(二)省电大

1.根据国家开放大学考点设置与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当地考点设置与管理的实施细则,指导考点完成考试的实施与管理工作。

2.对本省考点的设置进行规划、协调。

3.组织考点申报,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考点资格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审、核实。

4.按照国家开放大学有关要求,每年对现有考点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对不合格的考点进行警告或向国家开放大学申请予以撤销其考点资格。

5.负责对各类违纪事件进行核实、处理,并报国家开放大学。

6.负责考点档案的管理。包括:考点申报材料、考点设置批复等信息,考点绩效考核记录和巡视人员的巡视记录等。

(三)市级电大

1.根据河南电大考点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指导当地考点完成考试的实施与管理工作。

2.对本地考点的设置进行规划、协调。

3.组织考点申报,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考点资格进行核实。

4.按照国家开放大学有关要求,每年对现有考点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对不合格的考点进行警告或向省电大申请予以撤销其考点资格。

5.定期对考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并及时备案。

6.负责对各类违纪事件进行核实、处理,并报省电大。

7.负责考点档案的管理。包括:考点申报材料、考场编排、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名单、考试组织工作、试卷订单、考点设置批复等信息,考点绩效考核记录和监考、巡视人员的巡视记录、考点的考后总结等。

八、其他说明

1.原有考点管理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2.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置申报表

附表2: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汇总表


附表一: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置申报表

省级电大名称:

教学点名称

 

教学点编号

 

考点名称

 

原考点编号

 

考点地址

 

考点邮编

 

教学点类型

开放本科( ) 开放专科( ) 成、普专( )

在校生人数

开放专科(  )人 开放本科(  )人

主考姓名

 

职务

 

考点联系人

 

计算机考场数

 

计算机总数

 

联系电话

 

考点层次

直属(   )地市(   )县级(  

普通考场数

 

容纳考生人数

 

教学点专职教职工数

 

保密室条件

铁门()铁窗( )保密柜( )双锁( )双门( )

 

摄像头(  )相关报警设备( 

申报考点类型

增本(  )增专(  ) 新本科(   )新专科( )

临时本科( )临时专科( )(只能选一项)

申报理由

 

 

 

 

申报单位(盖章):

          

省级电大审核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广播电视大学(盖章)

                                                    

国家开放大学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国家开放大学(盖章)                                              

      

填表说明:

1.考点地址要写××市××区××路(街)××号。

2. 考点分为三种类型:代码B,是本科考点,本科考点是最高级别,可以组织本科或专科考试;代码Z是专科考点,专科考点不能组织本科学生考试;代码C是成普招考点,成普招考点不能组织开放本、专科学生考试。

3. 申报考点类型请填写是增本、增专、新增本科考点(新本)、新增专科考点(新专)、临时本科考点(临本)、临时专科考点(临专)。

增本:是指原来是专科考点,转为本科考点;

增专:是指原来是成普招考点,转为开放专科考点;

    新本和新专:是指原来不是考点,直接申请为正式本科考点或专科考点;

    临时本科或专科是因为如台风、地震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而临时设立的考点。

4考点层次请填写直属、地市级、县级三种类型 。

直属:是指由省级电大或地、市级电大直接组织考试的考点;

地市级:是指行政上的地市级,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电大所在城市的区、县级;

县级:是指行政上的县和县级市。

5.按选择方式填写的在括号内画“√”或“×”。

6.本表一式三份,经国家开放大学审批后,国家开放大学、省级电大、申报单位各保留一份。


附表二: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汇总表

单位(公章)                         省级电大主管领导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教学点编号

考点编号

教学点名称

考点名称

考点地址

考点层次

考点类型

主考

职务

联系人

电话

本科在校生人数

专科在校生人数

考点申报类型

省级电大审核意见

国家开放大学审批意见

备注

开本

开专

成招

 

 

 

 

 

 

 

 

 

 

 

 

 

 

 

 

 

 

 

 

 

 

 

 

 

 

 

 

 

 

 

 

 

 

 

 

 

 

 

 

 

 

 

 

 

 

 

 

 

 

 

 

 

 

 

 

 

 

 

 

 

 

 

 

 

 

 

 

 

 

 

 

 

 

 

 

 

 

 

 

 

 

 

 

 

 

 

 

 

 

 

 

 

 

 

 

 

 

 

 

                                       国家开放大学主管领导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 考点地址要写××市××区××路(街)××号。

2.考点分为三种类型:代码B,是本科考点,本科考点是最高级别,可以组织本科或专科考试;代码Z是专科考点,专科考点不能组织本科学生考试;代码C是成普招考点,成普招考点不能组织开放专科学生考试。

3. 考点申报类型请填写是增本、增专、新增本科考点(新本)、新增专科考点(新专)、临时本科考点(临本)、临时专科考点(临专)。 

增本:是指原来是专科考点,转为本科考点 ;                                                                                                                                                                                               

  增专:是指原来是成普招考点,转为开放专科考点;

  新本和新专,是指原来不是考点,直接申请为正式本科考点或专科考点。                                                           

      4.考点层次请填写直属、地市级和县级三种类型。 

直属: 代码Z,是指由省级电大或地市级电大直接组织考试的考点 ;

地市级:代码D,是指行政上的地市级,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电大所在城市的区、县级;   

县级: 代码X,是指行政上的县和县级市。

如果是行业考点,请在备注中注明。

5. 由省级电大对新申报的考点进行编号,已经撤消的考点编号可以继续使用,但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原考点名称。

6. 本表一式两份,国家开放大学、省电大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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