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监考人员管理制度

2020年02月26日 14:38  点击:[]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职业

 

技能鉴定监考管理

 

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系各类考试的监考工作,特制定本监考工作规范。

一、考试开始前

1 监考人员应事前熟悉考务办公室及考场位置、监考场次和监考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签字领取试卷,核对本场考试的课程、班级、考试形式,清点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份数和考试人数。

2 监考人员应于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组织考生按规定座位入座,并尽可能保持考生间距离。若有疑问应立即请示考务办公室,不得擅自作主。

3 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应提醒考生将准考证置于考桌右前方,核查准考证,清退无证考生。必须重申考试纪律,完整宣读考场规则。

4 监考人员提醒考生将带入考场的书本、纸张及其它复习资料放到考场前指定地点;提醒考生清理座位及周边桌面及抽屉内所有物品;提醒考生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5 监考人员考前应擦净黑板,在黑板上醒目位置书写“严肃考纪,端正考风”,以及本场考试所考课程名称、考试班级、考试形式、收发试卷时间等信息。

二、考试过程中

1 两名监考人员应保持考场一前一后,认真履行监考职能。

2 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长时间交谈,不得吸烟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抄题做题,不得中途离开考场,手机应关机或置于振动。

3 试卷如有缺页、缺题,监考人员应及时通过流动监考人员向考务办公室报告,并及时补发。考生如有因考题不清楚提出询问,监考人员可当众说明,但不得对试题内容做任何解释。

4 监考人员如发现有考生违纪行为,应及时处理,并将违纪形式、详细情节如实记录在《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事实认定表》中,并签名,考试完毕交考务办公室。

5 考试过程中如有其它偶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流动监考员、巡视员或考务办公室。

6 考试过程中,如有考生提前交卷,应按第三条第2款的方式处理。

7 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

三、考试结束时

1 提醒考生“考试时间已到,停止答题”,同时注意维持好考场纪律。

2 要求考生将试卷整理好,正面朝下放于桌面上,并安静离开考场。

3 按考号顺序收回考试试卷、答卷、及草稿纸,整理整齐,清点答卷份数。

4 填写好《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并签名后,将所有考试试卷、答卷及草稿纸等材料一并交回到考务办公室,填写《试卷交接登记表》签字后才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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