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在河南大学等21个单位设立
第二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豫人社专技【2014】61号
有关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河南省百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推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全面开展,经专家评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在河南大学等21个单位(见附件)设立第二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省辖市、省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在培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作为实施百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发展的重要抓手纳入本地、本部门人才工作大局,加强组织管理,推动本地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获准设立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要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百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2〕32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2〕60号)要求,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推进基地建设。各单位要充分依托本单位现有资源,不断完善培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软硬件设施;要根据本地、本行业承担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养培训任务的需要和本单位教学资源特点,开发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项目和培训课程,建设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逐步形成自身的培训优势和培训特色。
(二)积极承担培训任务。积极开展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的培养培训工作,每个基地每年至少要承担1500人的培养培训任务。严格执行年度培训计划审核备案制度,继续教育基地将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计划报经基地管理单位审核后,于每年12月30日前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充分发挥培训功能。鼓励基地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在保障政府人才培训任务的基础上,主动为社会上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人才培训、岗位进修、能力提升、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等服务。
(四)探索创新培养模式。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继续教育协作机制,与重点领域权威研究机构和领头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及时引入最新科研成果、先进技术经验和业务骨干,充实自身的培训资源,促进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新方法的应用推广;积极开发在线学习平台,建设具有专业特色的网络学习中心,不断提高在线培训和开展现代化远程教育的能力,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基地的人才培养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
(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建立健全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规范化的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提高基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主动接受上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和考核监督。
(六)严格规范经费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统一授牌,省财政对经审核批准的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提供一次性的专项经费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专家授课、师资培训、教材课件开发、数据库开发、课题研究等工作。
三、各省级基地推荐单位是基地的直接管理单位,要落实有关政策要求,加强对基地建设单位的指导和监督。要组织开展继续教育交流研讨,在政策扶持、项目支持、师资队伍建设、资源整合、培训宣传等多方面提供支持,推动基地形成科学有效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抽查结果作为基地考核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请有关省辖市、省直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本次获准设立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督促其尽快启动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
2014年8月29日
附件:
第二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序号 申报单位
1 河南大学
2 河南科技大学
3 中原工学院
4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5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6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7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人才交流中心
8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9 河南省外贸学校
10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1 河南省审计干部培训中心
12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13 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
14 河南省地质职工学校(河南省地质工程技术学校)
15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6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7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18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19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20 济源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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